本版本为整改后版本(2026-08-15 提交)。原始"故意缺失 L-01 至 L-05" 的 v3.2 草案已备份到
../NOVAPAY.original-2026-08-19/contract-draft.md。
合同类型:薪酬与费用管理 SaaS 订阅 + 实施/集成服务。 当前合同到期日:2026-09-01;本草案版本:v4.0(NovaPay 法务 2026-08-15 提交)。 签署目标日:2026-08-25。
| 编号 | 主题 | v4.0 新增内容 |
|---|---|---|
| L-01 | 境外分包商数据处理责任 | 第 7.4 条:境外分包商须与 NovaPay 签署书面 DPA,承担同等数据保护义务;NovaPay 对分包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;客户有权要求 NovaPay 提供分包商的安全审计报告 |
| L-02 | 事件通知时限 | 第 9.1 条:NovaPay 确认事件后 24 小时内告知监管机构、72 小时内告知受影响个人(PIPL 要求);通知须包含受影响数据类别、估计人数、已采取的措施、预计恢复时间 |
| L-03 | 客户审计权 | 第 11 条:常规审计每年一次(提前 60 天书面通知);严重安全事件期间客户可触发临时审计,NovaPay 须在 5 个工作日内配合并承担合理费用 |
| L-04 | 退出后数据删除证明 | 第 12 条:合同终止后 90 天内删除主数据,180 天内删除备份;NovaPay 须在删除完成后 30 天内提交由独立第三方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数据删除证明(包括删除范围、时间戳、操作员身份) |
| L-05 | 子处理者清单变更 | 第 7.5 条:NovaPay 变更或新增境外子处理者须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,客户对新增境外子处理者享有一票否决权 |
v4.0 草案补齐了 policies/vendor-renewal.md 第 1 条一票否决项要求的全部
条款(L-01 至 L-05)。法务域的可接受门槛已达成:
建议:本次复审可按 renewal 档决定。